1.学校体育运动会活动策划方案

2.乒乓球比赛通知怎么写

3.国家体育运动队领队、主教练、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自的责权利是怎样的?

4.广州曲棍球奖金

参加体育赛事奖励办法_体育赛事的奖金从哪里来

2023年以后,体育生高考加分政策的新规定

体育生的优异表现一直被社会广泛认可,而高考作为我国最重要的学术考试之一,也在不断调整政策,以更好地激励和奖励体育生的努力。从2023年开始,体育生的高考优待政策发生了重要的改变:加分将计入综合分。

这项新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在高中阶段,如果体育生在国际重大体育赛事中获得集体或单项前6名,或者在全国体育比赛中获得单项前6名,或者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那么他们在高考成绩基础上可以增加5分。这不仅激励了体育生在运动方面的努力,也充分体现了高考的公平性和包容性。

另外,对于参加高水平运动队选拔的考生,如果他们的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那么可以适度降低其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能低于第二批次分数线一定比例。这一政策旨在兼顾体育和文化教育,提供一个更加公正和平衡的评价标准。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参加体育单招的考生将不再享受高考加分政策,但他们仍然可以报考体育类专业。这旨在鼓励更多有意愿和能力的学生选择体育专业,为我国的体育事业输送更多优秀的人才。

总的来说,这些新的高考优待政策无疑给了体育生更多的机会和选择,让他们在追求体育梦想的同时,也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让我们期待他们在未来的高考中创造更多的佳绩,为我国的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学校体育运动会活动策划方案

中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是经过一个漫长的摸索过程中走过来的,承如社会发展到今天,人在不断进步,制度也要相应跟上时代进步,跟上体育发展的需要。

当初国企改革要经历政企分离、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一系列关键环节一样,体育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处于一个全新发展的时期。在这个过程中,改革连续不断地进行,控制矛盾产生和积累的最小量是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一)短期创新抓住焦点

短期的改革与创新有两个焦点:一是举办本国大事——北京奥运会,一是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体系。前者为重中之重,后者为民心所系。这是两件很透明的具体的实事,在世界人口最多的中国举办,如果仅仅是借鉴外国经验,其结果难以超越平庸;只有创新,才有可能先进。因此,这两件大事应该上升到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小康、和谐社会构建的高度,在国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较高层面来进行综合的深入探讨。

1. 重中之重——奥运会亟需的创新形式目前还没有满意的雏形

国际奥委会评估委员会认为,在北京举行的奥运会将给中国和世界体育留下独一无二的宝贵遗产。独一无二,意味着必须创新。

“举国体制”的最高目标瞄准的是奥运会,而奥林匹克不是工具而是GAME,是游戏,是玩具,是欢快交流的盛会。它在世界大战和冷战期间曾一度沦落为工具,但在理性和功利的冲突中很快挣扎出来,摆脱阴影,成为人类最庞大的文化“玩具”。在一个和谐的小康社会,任何运动会都应该是大众的节日,都是纵情发挥创造力的场合。

北京奥运会申办成功已经过去不短的时间了,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是集中了上下五千年传统文化和13亿欣欣向荣的人口,无与伦比的必然造就一届十分出色的奥运会。要办得出色就必须创新,但亟需的创新形式目前还没有满意的雏形。我们集中全力去追求2008年奥运会金牌的数量,这是必须的。然而,这不是唯一的——哪怕夺下全部金牌,也不能与出色的奥运会画等号。

2. 民心所系——大众体育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尚在摸索之中

体育改革相对于经济改革来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特征,这是教育文化领域共同存在的状况。中国体育在极度辉煌后,惯性运行力很大,有一个转换角色的艰难过程,这也是体育改革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然而,中国体育的改革前松后紧、迟发先至,把握从微观到宏观,从点到面的增量过程,从制定改革战略、承担启动期要付出的克服阻力和失败风险的成本、有效保证运作的连续性等动作上,表现出体育体制内在功能的渐变。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由点及面、由浅入深、有序推进,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都要取得明显成效。

全民健身已经颁发有10年之久了,但至今没有形成成熟的体制,没有一套统一推行的标准,这与中国地广人多,各个地域生活环境、经济发展状态不无关系,而且运行机制也尚在摸索之中。群众体育之所以是软任务,是因为没有硬指标,也无法强制执行。

制度创新的总原则就是要通过彻底实行管办分开,政事、政企分开,实现“四大转变”,即从办向管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管直属企事业单位向管社会转变、从封闭式内向型管理向开放式外向型管理转变,打破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全能”型职能形象,从办体育的繁杂活动中解脱出来,建立“有限责任”,切实担负起导向把握、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在投入机制方面,也应进行改革。未来财政将主要指向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根据体育事业单位的基本职能进行投入,重点用于加强大众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要转变对公益性体育的投入方式,促使形成良性的管、办运行机制,以促进公共体育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二)中期创新面向体制

中期的改革与创新必须面向体制。体育体制改革受部门体制、财政体制、人事劳动制度、政治制度改革进程以及市场化程度的制约,步履艰难。没有人能够承担因改革失利而带来的金牌减少的后果,更没有人愿意背负影响2008年奥运会成绩的指责。因此,中期的改革与制度创新应该放在2008年以后,遵照“小、大社会”的改革思路,真正变办为管——主要从高度集权的竞技管办垄断制度入手,以真正发挥社团功能为突破口。设想如下:

1. 国家体育总局简政放权,促进中华体育总会和国家奥委会的职能化

(1)按照《中央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十八),“要明确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行使的职能转移给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国家体育总局按国家所赋予的职能检查各司局的设置,主动放出具体操办各类体育活动的权利,主动精简与合并目前职能模糊不全的机构,再次缩小非管理职能的编制;要把管理重心放在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上,管导向、管原则、管规划、管布局,管市场、管秩序,管住方向,管活机制。

(2)按照《中央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十九),“利用筹备2008年奥运会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八条指出:“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是以发展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为主要任务的体育组织,代表中国参与国际奥林匹克事务。”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必须组建实体化的常设机构,成为直属体育总局的事业单位。国家奥委会负责执行奥运项目的国家金牌购,垂直管理各奥运项目的单项协会——直至高水平运动俱乐部、奥林匹克训练营,充分凝练和继承旧体制的优势,形成奥运“”新模式,以适应现代化和全球化的转型。

(3)近年来有学者建议:中国奥委会主管全国性奥运项目的发展事务;中华全国体育总局主管全国性非奥运项目的发展事务,并在各自职能范围对行使对各运动项目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监控权。这在理论上看来很顺,但实际运作有很多问题。譬如,许多运动项目既是奥运项目又是群体项目如何管?如果出现教育部门管学校体育相对游离的状况怎么办?非运动项目的体育活动如何管办等。因此,可以考虑建立像以前的“中华体育协进会”那样的一个最高级别的综合性体育社团。

体育总会可以在中国奥委会之上或之下,负责各种运动项目的推广和公益性体育活动的扶持,按照国家统计局2002年把体育划归文化产业的导向进行制度创新,在休闲活动中拓展体育产业的空间;增加和完善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中央级社团机构和网络体系,承接诸如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小城镇及农村体育网点的具体建设工作,真正把大众体育抓起来。

2. 撤消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促进单项运动协会的法制化

行政手段是体育行政机构的主要管理手段。这一手段的实质是这些机构拥有的法定权力,主要包括制定政策的权力、编制和规划的权力、检查和评估的权力、预算拨付的权力、人事调动以及行政处罚的权力等。这一指令性手段的特点是指挥有力、时效性好,但运用不当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市场经济要求体育下放权力,陡然转轨可能遭到原体制利益集团的抵制,加大改革成本。因此,用了设立各项目管理中心的缓冲办法。但是,目前的机构仍然只是过渡性的,不能使其固化。在形成新的利益集团后,改革的过程不能过长的滞留,以避免改革前期的动力变为改革后期的阻力。管理中心应彻底放弃依赖的思路,转为完全的社团实体。

1994年,国家体委将部分职能从机关分离出去,成立了首批14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19年又组建了6个项目管理中心,并对3个管理中心进行了调整。至此,体育体制改革似乎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目标,但实际上更具有管办混杂的官民二重性,有人称“怪胎”,有人称“毒瘤”,摒除感彩可以看出,这在体育改革之路上又多了一道新的制度障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单项运动协会法制化的重要步骤是接管中心的事务,全面介入训练和赛事的经营管理。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存在缺乏法律依据。

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国家的投入在一段时期内维持稳定,推出购举措,明确投入重点,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国家奥委会拨付经费,实行“购”制,各协会通过竞标方式获得项目资金,签订产销合同,委托生产金牌。

改革多年来,各单项运动协会仍然形同虚设的主要原因是自身悬空,因此不能依法管理。尽管1986年《国家体委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中,就提出了要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各种体育协会、运动协会的作用,并提出了运动协会的六项主要职责,但是这样自上而下的号召是没有基础的,浮在空中无法落实。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是来自上面的精神,同时也是集中了群众智慧和基层呼声的举措。实践多次证明,只有充分调动广大组织和个人积极性的创新,只有获得了多数人认可的改革,方能真正实施并取得实效。所以,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向上交差,改革的有效推进归根结底还是自下而上。改革的技术路线应该自下而上,改变过去协会只对上负责,应代表全体成员利益,通过增强会员实力自下而上地增强协会实力。

实行国有控股的股份制改造,分步实施转企改制,把各省、市的体工队改为俱乐部,国有资产改为股份,吸引社会资金。国有资产用折算入股方式,吸引社会资金进入。

按照《中央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二十),“分期分批进行单项协会实体化改革”,在具体实施中应特别考虑由协会负责在选材、训练体制和竞赛体制的运作系列中同步改革;可考虑先在国内大赛中试行单项协会全面介入,2010年广州亚运会推行,平稳与国际接轨。

3. 扶持民营体育产业扩大改革发展领域

吸引实力雄厚的民营资本参与体育产业,推行股权制扩展民营化,促使俱乐部实体化。目前在篮球和兵乓球上已经开始了推行俱乐部,而且经过了这几年的实行,情况是良好的,也从中解决了负担问题,一切都靠市场来调节。推行还在继续中,使一些运动能够和市场结合,配合与商业化,也能更好的带动民众关注体育运动。

(1)首先,管理部门的放权,放权的关键在于国有体育资产管理体制的创新。通过设立与行使公共权力的职能部门相分离的出资人机构,控股重要的企业和运营国有资产,以股东的方式行使出资利,履行出资人职责。在清楚界定国有产权的基础上,第一步要下放的就是国有体育资产的使用权,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委托、承包、租赁、转让等多种形式,将目前直接管理的体育资产授权体育经营单位法人代表管理;单位法人的地位确立后,就成为受法律保护的自主经营实体,拥有相应的经营管理权、人事自主权和收益分配自主权,不再直接下达指令性体育产品生产,不再无偿调用体育企业的人财物和产品。

以国有资产为主的体育场馆设施的产权改革就成为当前微观体制创新的主要内容。从我国处置不良资产的实践来看,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资本运作,是推动国有企业体制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一是为各种社会资本进入国有企业创造平等机会,既有利于激活国有企业的存量资产,也能够直接改变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单一的状况;二是面向市场运用债务重组、股权重组、资产置换、公开拍卖、出售转让等各种资本运营的手段和方式,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多样化的企业体制。在对国有体育企业进行体制创新的同时,鼓励国内外民营企业进入政策允许的体育产业领域,最终形成多元所有制并存的体育产业发展格局。除了产权所有人的多元化,还可鼓励投资人投资方式的多元化。

体育产业的制度创新需要三权分离:

所有权——国有

管理权——社团

经营权——公司

(2)实施操作系统发育不足,无基层的功能组织,是制度创新的微观障碍。基础的细胞性质的改革特别重要。如高校办运动队提出多年,以前主要是场地设施条件不具备,现在许多大学新建的体育场馆已不逊色体工队,有条件大力发展学校的体育俱乐部,体育管理部门应用各种手段调动学校生产体育准公共物品的积极性;地方体育部门办的运动技术学院,要与体校结合起来探索新的生存发展的方式,体工队改制仍然要走俱乐部实体化的道路。

淡化发展高水平竞技运动官方色彩,改变体育管理部门高度垄断具体操办的方式,把精英选手的集训制改为选拔制,真正打开社会办体育的入口;各省市的专业队逐步改制为俱乐部,依托训练基地和学院完成实体化;一段时间稳定投入,国家以固定资产入股,建设股份制俱乐部:对经营性资产进行剥离改制,经营性体育事业单位以产权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为重点,参照国营企业改制,取多种形式改制重组。

(3)制定税收、经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国内外社会力量对体育赛事、公益性体育机构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体育俱乐部通过利益排他机制而取得共同利益的自愿组合,既可以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实体方式经营,也可以用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形式进行经营。体育俱乐部是提供体育竞赛表演和体育健身参与等体育准公共产品服务的社会组织。它可以是多元主体,包括在内的多元主体。鼓励各企业和俱乐部办运动队,部分市场成熟的项目职业化并成立行业联盟。根据WTO精神,外国将越来越多地介入到中国参赛办赛,因此体育市场的行业垄断形式将发生很大变化。借我国首次在首都以外举办亚运会的时机,试行各省市高水平俱乐部精英运动员进行国家选拔和参赛的新制度。

由于“十一五”期间有奥运会、亚运会举办等特殊情况,改革的措施分步骤、分阶段进行。在国内各地比较而言,从广州开始局部试点较为适宜。2005年开始,广州市体育局可在单项协会主办赛事、以基层体工队改革为俱乐部制以及与运动院校协调发展新机制的研究,大胆尝试新模式,争取在亚运会举办时能检验有关制度创新的成果。

“举国体制”是中国竞技体育攀登世界高峰的一张战无不胜的王牌,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效益,成为许多国家羡慕的摘取金牌的最佳途径。这个体制是特别适用与发展中国家快速提高竞技水平的“软件”,目前属于功能强大的高版本而没有必要立即与国际全面接轨,置换为发达国家的自由自主型的训练模式。换言之,“举国体制”在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将存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唯一的前提是它必须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必须走出急功近利陷阱,建立远大的体育理想。

对“举国体制”这样一个经过半个世纪巨大投入而至今仍然在国际体坛发挥巨大威力的高水平竞技运动体系,正如所谓的“两弹一星”和许多国营大型企业,还将在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上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不能因为它是经济的产物就弃之若蔽履。何况经济的产物,并非都一无是处,经过改革也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去生存。对于几十年形成的庞大体系,改革虽然艰难,但比起其他领域如国营企业的转轨,“举国体制”却要轻松多了,其经历的波折和付出的机会成本都是可以接受的。

“举国体制”不能扔掉,但又非改革不可,必须使它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对其改革既不能脱离国内体制改革的进度,又要保持中国特色和国际优势。所以,唯一的出路还是认真进行内部的改革,脱胎换骨,实现体制创新,打造一个新体制。

这一体制必须具有最大的社会包容性,无论在大众体育,还是在竞技体育,无论运动训练,还是运动竞赛,无论专业训练,还是业余训练,都可以容纳多元的,多种组织形式的,以及不同所有制的形态,要像张开的双手承接社会的各种积极性,走体育社会化的道路。

在调整后的国家行业分类中,体育被归入文化产业,原属于体育的所谓“体育”“休闲、健身体育活动”,被划入文化产业之中的“休闲健身服务”行业,与特指专业竞技运动的体育行业分离,成为与体育并列的分类。这也正预示了我国体育回归文化本位的未来走势。体育体制更应尽早应变,以适应这一发展趋势。

中国体育长期的改革与创新目标,已经初步有了个雏形的形成。中国体育已经走过曲折的道路,需要的只是克服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认识体育的文化本位和普世性原则,呼唤已经模糊的理想和信念。乘着中国体育走向2008史无前例的巅峰之际,我们绝不错失良机,重新树立起具有灵魂性质的中华体育精神,形成新的完整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在理想的指引下,走向绚丽的终极目标。

乒乓球比赛通知怎么写

学校体育运动会活动策划方案1

 为了丰富同学们的高中课余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气氛,展现同学们的青春活力,体现同学们的青春面貌;激发同学们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的,提高运动技能水平,促进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彰显学生内强体质,外树形象,自尊,自强,自立,自信的风,体现高中生的时代风和精神风貌。学校将于9月末举办秋季趣味体育活动。具体方案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我运动,我快乐”。本着全体同学全员参与的原则,有效利用学校体育,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积极贯彻“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现代健康理念,以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为载体,蓬勃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使全体学生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热、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在校园内营造注重健康、重视体育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政教干事、全体班主任及体育教师

 活动总协调:

 各项目负责人:

 跳绳: 拔河:

 踢毽子: 60米勇往直前:

 器材负责人:

 摄像:

 高一学生组织: 高二学生组织:

 总裁判长:

 跳绳裁判长:

 裁判员:

 拔河裁判长:

 裁判员:

 踢毽裁判长:

 裁判员:

 勇往直前裁判长:

 裁判员:

 三、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快乐无限。

 四、活动原则:

 1、全体学生全员参与。

 2、弘扬特色校园体育文化。

 3、健康第一。

 4、节约、环保、高效。

 五、活动项目:跳绳、踢毽子、拔河、60米勇往直前(推轮胎赛跑)

 六、比赛时间:9月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比赛地点:学校操场

 八、参加对象 :高一、高二全体学生

 九、比赛规则:

 1、跳绳:比赛时间,2分钟;比赛人数,每队8人;8名同学比赛同时进行,跳绳过程中可以停顿,以2分钟结束时的总次数为个人最后成绩;8人最后总成绩为团体成绩,团体跳绳次数总数多的为胜。

 2、踢毽子:比赛时间,2分钟 ;比赛人数,每队8人 ,8名同学比赛同时进

 行;踢毽子时,只可以用下肢的任意部位接触毽子;毽子落地,则该球不算。踢毽子过程中可以停顿,以2分钟结束时的总次数为个人最后成绩;8人最后总成绩为团体成绩;团体跳绳次数总数多的为胜。

 3、拔河:每个年级各分两个组别,用淘汰制进行比赛,比赛用三局两胜制。通过掷硬币决定方位后,双方队员在各自的选手区内站好。等待比赛开始。裁判举旗,双方开始举绳作拔河的准备,使绳中央红色标记与中线重合。裁判挥下旗帜,并吹口哨时比赛正式开始。当一方将红色标记点拉过中线拉到一方2米线处,则判该方此局比赛获胜。比赛时,以裁判判罚为最终判决。

 4、60米勇往直前:每名队员从起跑线开始起跑,计时开始,跑到30米处捡起车轮胎然后用手推轮胎跑完剩余的30米,跑到终点后,人和轮胎要同时到达终点,计时才能结束,用时少者获胜。

 十、报名须知:

 拔河项目每个班限报11人(要求5男5女,队长1人不参加比赛);勇往直前项目每班限报4人(要求:2男2女);踢毽子项目每班限报8人,男女不限;跳绳项目每班限报8人,男女不限。要求每个同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兼项。

 十一、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秋季趣味体育活动,要把这次活动当做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班要统一,统筹安排,要根据本班实际,认真制订既符合要求,又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各班要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趣味体育活动各项目的锻炼,使每个学生都快乐地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要做到参与,在全校掀起一个体育锻炼的热潮。

 十二、奖励办法:

 高一、高二年级每个项目分别奖励前六名,计分为7、5、4、3、2、1,并给予物质奖励,其他为优秀奖;另外每个年级设团体总分奖,奖励前三名,颁发奖状,按团体总分成绩在文明班评比中给予加分。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体育运动会活动策划方案2

 学校“阳光体育周”又开始啦,在这次“阳光体育周”活动中,学校为我们设置了很多有趣的比赛项目:有适合全体学生参与的“一分钟跳绳比赛,同时还有激动人心的师生拔河赛和师生PK赛,怎么样?你想参加吗?那就从现在开始积极训练吧,到时候我们来比一比,谁是跳绳小冠军?谁是拔河胜利者?让我们拭目以待!

 一、“阳光体育周”活动组织小组:

 组长:xx

 成员: xx

 全体体育老师、各正副班主任老师

 二、“阳光体育周”活动总体要求:

 以人为本、健康第一:各班要充分认识学校“阳光体育周”的活动意义,积极组织全体学生参与项目活动,以人为本、健康第一。

 全员参与、安全至上:各班要重视安全教育与规则教育,确保学生按照比赛规则进行比赛,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使每个孩子在运动中体验快乐(考虑到有部分特殊体质的学生,跳绳比赛每班可以有两名学生不参赛)。

 三、“阳光体育周”赛事安排和具体要求:

 1、集体项目要求:全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比赛。

 2、集体比赛时间: 12月29日下午12:30开始。

 3、运动项目

 项目一:一分钟跳绳比赛。

 比赛规则:按照班级学生平均数评选年级组一、二等奖。

 项目二:拔河比赛(每班男生10名,女生10名)

 比赛规则:

 1、 按1-6年级进行分组,赛前抽签,每场比赛均用三局两胜制,胜者进入下一轮,输者淘汰。

 2、 比赛分A、B二组。 A组东边篮球场,B组西边篮球场。

 3、拔河比赛项目评选年级组一二等奖。

学校体育运动会活动策划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扎实推进阳光体育活动和体艺2+1项目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学生养成积极主动的锻炼习惯,促进全体学生身体素质全面发展,特举办本届达标运动会。

 二、达标测试时间:

 20xx年10月31、 11月1日两天,若遇雨天改期。

 三、达标测试条件和要求:

 凡身体健康的学生均要参加各项达标测试,有器质性疾病或身体残疾的可免测。

 四、达标测试项目:

 小学一、二年级

 50米跑、1分钟跳绳、立定跳远

 小学三、四年级

 5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小学五、六年级

 5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五、达标测试规则:

 1、达标测试分年级、分班进行。

 2、跳绳:各班按编号分组进行,每组10人;一摇一跳,计算每次绳子从脚下过的次数,累计总数;前跳后跳均可。

 3、仰卧起坐:一分钟标准动作计次数。测试各班按编号分组进行,每组受测者10人;受测者臀部及以上身体部位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便固定下肢。受测者起坐时两手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1分钟到时,受测者虽已坐起但肘关节未达到双膝不记本次次数,精确到个数。

 4、50米:各班按编号分组进行,每组4人。

 六、达标测试成绩评定和奖励标准

 1、运动员评定标准

 (1)三个项目测试成绩均达标,学校认定为“三项达标运动员”。

 (2)三个项目测试成绩均达标,且至少有一项测试成绩“优秀”,分别评定为“一至三星级运动员”。

 一星级达标运动员:三项达标,其中有一项“优秀”。

 二星级达标运动员:三项达标,其中有二项“优秀”。

 三星级达标运动员:三项达标,其中有三项“优秀”。

 2、星级达标班级评定标准

 班级单项达标率=班级单项达标人数÷班级参与测试总人数×100%

 星级达标班级的评定按班级学生三项达标率的平均值进行评定。

 一星级达标班级:平均值≥85%

 二星级达标班级:平均值≥90%

 三星级达标班级:平均值平均值=100%

学校体育运动会活动策划方案4

 为全面落实 “阳光体育工程”精神,增强我校体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丰富学生的体育活动,激发和保持学生的'运动兴趣,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培育顽强拼搏、团结合作的体育精神,推动我校体育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决定举行我校秋季运动会。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办快乐教育,建和谐校园,强师生素质,创特色效应。

 二、活动时间:

 10月29下午--30日

 三、活动地点:

 操场

 四、活动组织:

 1、活动领导组:

 组长:兰荣贵

 副组长:伍 鑫 李宏伟

 组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统筹领导此次运动会的筹备及举行。

 2、裁判组:

 总裁判长:李小平

 裁判长:袁文睿

 裁判员: 兰喜萍 闫建明 王保强

 职责:确定比赛项目、比赛标准,运动员造册,并进行赛时裁判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杨维义

 组 员:张国平

 职责:负责场地规划、音响设备、茶水供应、成绩登记、奖状印制等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趣味:

 1-2年级:多足虫竞走(8人)

 搬运球接力(2男2女)

 跳绳 (2男2女)

 沙包掷准 (1男1女)

 3-4年级:乒乓球托球跑(2男2女)

 搬运球接力(2男2女)

 拔河 (8男8女)

 5-6年级:齐心协力 (3男2女)

 四人五足 (2男2女)

 拔河(8男8女)

 教师组:齐心协力 两人夹球跑 四人五足 摸石过河 袋鼠跳接力

 (二)竞技:

 3-4年级:60米 100米 200米 立定跳远 掷沙包

 5-6年级:60米 100米 400米 跳远 跳高 垒球 实心球(女) 铅球(男)

 六、活动要求:

 竞技比赛每班限报6男6女,每人限报2项

 七、积分办法:

 参照田径运动竞赛规程积分取取8名按9、7、6、5、4、3、2、1分计算。若不足8名则向前递减一名计算。

 八、奖项设置:

 计算班级团体总分,按年级排列名次,每年级取前三名。

 九、注意事项:

 1、各班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做好选拔工作,精心备战,争取赛出水平,赛出风格。

 2、各班应加强对学生在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

学校体育运动会活动策划方案5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技术水平,展现学生精神风貌,培养学生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的精神,丰富学生的体育文化生活,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xx-x年10月7日—8日在我校体育场组织召开我校第五届田径运动会。特制订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分组

 (一)、桂林光华学校2xx-x年秋季田径运动会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分组安排

 1、竞赛组

 组长:

 组员:

 职责:①负责运动会秩序册的编印;

 ②负责比赛场地及运动会开幕式的布置、安排(平面图);

 ③负责比赛所需器材的备置;

 ④组织裁判队伍、确定裁判分工与配合。

 2、宣传组

 组长:

 组员:

 职责:①负责学生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班主任,布置任务;

 ②负责摄影摄像工作,运动会音乐准备;

 ③负责运动会期间广播稿件的收集和播音工作;

 ④负责奖品的备置及登录;

 ⑤负责运动会期间联络工作。

 3、医疗保健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比赛期间运动员的医疗保健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

 组员:

 职责:①、负责运动会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制订与实施;

 ②、负责运动会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5、后勤组

 组长:

 组员:

 职责:①配合其他组,负责运动会的后勤物质保障工作;

 ②运动会会场(台、彩旗、鲜花)布置安排;

 ③负责全体师生的三餐两点及会场饮用水;

 ④负责运动会教师设备的购置。

 (三)裁判员名单

 1、总裁判长:

 2、径赛裁判长:

 3、起点裁判长:

 4、起点发令员:

 5、终点裁判长:

 6、计时裁判长:

 7、田赛裁判长:

 8、跳部裁判长:

 9、投部裁判长:

 10、检录裁判长:

 11、统分裁判长:

 二、竞赛项目和奖励办法

 1、竞赛办法:

 A、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B、比赛专用器材一律由大会提供。

 2、比赛组别:

 按年级进行分组,分小学低组(1-3年级)、小学高组(4-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教工组(行政、后勤、小学、初中、高中、外教)。

 3、比赛项目:

 A、个人项目:25米、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立定跳远、跳远、跳高、垒球、实心球、铅球、立定跳远

 B、集体项目:8×25米、4×50米、4×100米迎面接力、两人三足接力、拔河

 各组别具体比赛项目

 组别个人项目集体项目

 小学低组(男)25米、60米、100米、立定跳远、垒球8×25米接力

 小学低组(女)25米、60米、100米、立定跳远、垒球

 小学高组(男)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立定跳远、跳远、跳高、垒球4×60米接力

 小学高组(女)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立定跳远、跳远、跳高、垒球4×60米接力

 初中组(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立定跳远、跳远、跳高、实心球(2kg)、铅球(4kg)4×100米接力

 初中组(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立定跳远、跳远、跳高、实心球(2kg)4×100米接力

 高中组(男)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立定跳远、跳远、跳高、铅球(5kg)4×100米接力

 高中组(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立定跳远、跳远、跳高、铅球(4kg)4×100米接力

 教工组4×100米接力、两人三足、拔河

 4、比赛人数:

 A、每名运动员可报两个单项(可兼报接力),报名后项目不得更改。

 B、同一单项,每班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人。

 C、接力人数:8×25米接力为4男+4女,4×50米、4×100米为4男或4女。学前班、教工组不受以上限制。

 5、奖励方法

 A、团体名次: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三名。如积分相等,则按破纪录人次多少而定,如仍然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B、单项名次: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单项只有8人或不足8人按减一录龋

 C、记分方法: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记分;接力项目记分加倍,破纪录加9分。

 D、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准备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内容地点备注

 10月5日

 16:00运动会彩排操场初三、高三年级不参加,其余相关班级综合实践活动课暂停一次。

 10月6日

 12:30运动会领导小组成员、班主任会阶梯教室校管会参加

 10月6日

 16:00运动会彩排操场全体人员参加

 10月6日

 19:30全体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会阶梯教室校管会参加

 四、运动会开幕式安排

 开幕式主持:

 时间内容

 7:30运动员上道完毕。

 7:30–7:45领导、嘉宾签到就坐台。

 7:45–7:50主持人宣布:桂林光华学校2007年秋季田径运动会开幕式开始。仪仗队、运动员入常

 7:50–8:25进场:国旗方阵、会标、鲜花方阵、气球方阵、红旗方阵、裁判员方阵、学前班、外教方阵、运动员方阵。主持人介绍各方阵。

 8:25–8:30升旗,看台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8:30–8:40何校长致开幕词、运动员代表宣誓,裁判员代表宣誓

 8:40–9:00开幕式表演。

 9:00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五、运动会组织纪律与工作要求

 (一)运动会组织纪律

 1、严格遵守运动会日程安排,不迟到,不早退。

 2、尊重裁判,不得顶撞、纠缠裁判。

 3、各班入场前均要清点人数,不得无故缺席

 4、在比赛场地不乱丢垃圾,保持场地的清洁卫生。

 5、各班在指定位置就坐,不随意进出比赛场地。

 6、注意安全,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在田径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一切行动听指挥,各工作组相互配合、协调,确保运动会圆满成功。

 2、各裁判组判罚要公正、公平,同时要灵活应变使比赛顺利进行。

 3、各班班主任要负责本班学生安全,入场前,各班要清点人数,比赛期间,安排本班在指定位置就坐,随时了解本班学生的活动情况。

 4、各班赛后作好总结工作。

国家体育运动队领队、主教练、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自的责权利是怎样的?

写清楚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就行了。

例文:

一、 赛事组委会:徐海江

副:王旭,王延合,张炫

成员:魏万龙 华平

二 、赛事主办单位:滕州市乒乓球运动协会

赛事承办单位:滕州市双赢乒乓球俱乐部

赛事协办单位:滕州市富泰门业有限公司

三、 报名及人数:即日起开始报名至10月4日止。以承办方会员为主,其他爱好者为辅,报满40名为止。报名费每人100元

四、赛事组织:由双赢俱乐部负责安排裁判及工作人员。比赛均用5局3胜制。

比赛时间:上午8:30至12点 下午1:30至6点。

早餐自理,中餐由承办方统一提供, 晚餐承办方组织大酒店会餐 。

五、 比赛奖励:本次比赛奖励前8名设:

一等奖一名:奖品价值不低于300元的物资奖励。

二等奖两名:奖品价值不低于200元的物资奖励。

三等奖五名:奖品价值不低于100元的物资奖励。

其他参赛未获名次者,各奖励三星许绍发乒乓球一盒 。

六、报名联系人电话:

广州曲棍球奖金

领队属于负责球队生活,人员管理 。主教练与球员与俱乐部之间的协调员, 领队基本属于俱乐部 而教练属于个人

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1998年机构改革以来,各中心在运动项目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了不少经验,做出了显著成绩。竞技体育的运行机制正在逐步转轨,朝着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体育运动发展规律的方面迈进。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运动项目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有的未能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各项规章 制度,管理不到位,行为不规范。为保障体育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中心各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现针对当前较突出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运动竞赛的管理

(一) 加强运动员注册和交流中的管理工作

运动员注册是加强运动人才管理、促进运动人才合理流动、规范竞赛秩序的基础,必须本着严肃、认真和负责的态度做好这项工作。目前运动员注册过程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有的单位和个人规避、违反注册规定,弄虚作;二是部分中心对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不够严格、细致,有些项目存在较严重的运动员重复注册和错误注册问题。

为避免此类情况的继续发生,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加强对所管辖项目运动员注册的管理,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监督单项协会对运动员资格进行认真的审查。为提高运动员注册和交流工作的透明度,中心必织建立各项目运动员注册公示制度,将各个项目运动员的注册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向有关单位公示,各注册单位可以就有关情况提出异议,由协会就争议作出裁决。具体办法和期限由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对在运动员注册和交流过程中违反现有规定,弄虚作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取消其一定期限内参加全国比赛的资格;中心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审查职责,造成错误注册、重复注册等不良后果的,中心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二)加强竞赛安排的性和科学性

近年来,国内外体育赛事不断增加,反映了运动项目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特点。这一方面有利于运动员积累比赛经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但对参赛者而言,也面临着一个逐步适应和磨合的过程,对竞赛组织者而言,则面临着如何科学合理地安排各项赛事的问题。各中心要提高竞赛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制定竞赛要符合项目发展规律,有利于项目运动水平的提高。要从实际出发,对赛事数量、时间、规模等科学安排,避免因过多过滥加重参赛单位负担。各项目下年度竞赛应当征求全国各有关参赛单位的意见,并报总局审核下发。未列入总局批准的项目年度竞赛中正式性比赛的赛事,地方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有选择地报名参加部分比赛。

(三)加强对裁判员的管理和监督

中心应当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提高裁判员素质。要建立健全各项目的裁判员管理、选派、监督、惩戒机制,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各中心应当根据新的形势认真审核修订各项目仲裁委员会条 例。全国性比赛必须建立仲裁监督机制,成立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诉,对比赛期间执行竞赛规则、竞赛规程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进行复审并做出裁决。

二、加强对训练、竞赛经费的管理

为加强对训练、竞赛经费的管理,总局制定了一系列规章 ,明确了有关训练、竞赛经费划拨、筹集、使用的办法。但是,仍然存在着部分中心违规向地方收取费用的现象。比如收取国家队正式队员的费用,超出规定范围和标准向集训队队员收取费用,违反规定向地方转嫁竞赛经费负担,未经总局批准擅自向地方下发收费文件等。

(一)加强国家队训练经费的管理

对备战奥运会、亚运会等国际大赛的队伍,各中心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训、竞赛经费管理的通知》(体经济字〔1999〕165号)以及就每次赛前集训专门制定的经费补助办法,不得以任何名义超范围、超标准收取费用。凡需要向地方收取费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报总局批准。对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向地方收取集训费用的,总局将责令其纠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视情况在下达的年度预算中予以扣减经费。

(二)加强对竞赛经费的管理

中心对总局拨付的竞赛经费,应当加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根据赛事性质合理分配。中心应当加强竞赛市场的研究和开发,根据竞赛性质、规模、水平等因素,充分挖掘市场潜力,合理调配使用竞赛经费。对于具有一定市场开发潜力的竞赛,中心可以根据赛事实际情况确定承办条 件,通过招标方式由地方自愿竞标。招标条 件应当公平、公正,遵循市场规律,不得对地方强行指派承办比赛的任务,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增加地方负担。

三、规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

教练员、裁判员素质是关系到提高运动队运动技术水平、保证公平竞赛的重要因素,因此,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多年来受到各级体育部门的重视,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性不强、培训内容不系统、培训质量和效率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各中心应认真研究和改进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

(一)严格遵循分级管理和培训的原则

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培训,中心原则上负责高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与考核,其他级别教练员、裁判员的培训工作由地方负责。如果一个地区内参加地方培训的人数过少,或因其他条 件所限,不同地区可以协商共同举办相应级别的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也可以由中心集中举办中、初级培训班。中心集中举办的培训,只能按有关规定收取必要费用,不得借机超额收费。

(二)加强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的性和系统性

中心所辖各项目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对培训时间、周期、内容、组织形式等作出规定,并编制培训、培训大纲和教材,提高培训工作的性和系统性。上述文件应当向总局备案。

四、规范中心和单项协会的收费和处罚行为

在一些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违章 收费或罚款。比如有的项目运动员注册费的收取超出总局规定标准;竞赛仲裁费的收取尺度不一致;有的协会对会员单位和个人的处罚未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执行,个别单位不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造成不良影响,也给地方工作带来不便。收费和罚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中心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局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

(一)规范注册费用的收取

总局在《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费用收取标准,即对第一次注册的运动员收取注册费却元,对不变更代表单位只办理确认手续的运动员,不得收取费用。各中心应当严格执行规定,不得超标准收取费用。中心制定的收费标准与总局规定不一致的,必须立即予以纠正。

(二)规范仲裁费用的收取

在体育比赛中提出仲裁,仲裁费原则上由提出申诉的一方承担并可预先支付,但是,对于申诉方胜诉或部分胜诉的,应当对预付的费用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由于各运动项目情况有所不同,仲裁费用标准不作统一规定。各项目管理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特点,从维持仲裁工作支出的实际需要出发,制定明确、合理的仲裁费用收取标准和收取方法,不得借机收取超出工作成本的高额费用,不得通过抬高仲裁费用阻碍参赛者提出仲裁。

(三)规范罚款行为

单项运动协会根据章程对违反规定的会员单位和个人进行的罚款,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否则被处罚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缴纳。

(四)中心、协会的任何收费、罚款所得应当纳入中心财务,

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坐收坐支,严禁私分。五、加强国家队运动员从事广告、商业比赛活动及收入的管理运动员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是开发体育无形资产、拓宽体育资金来源的手段之一。为加强对运动员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的管理,原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曾先后发出体计财产字〔1996〕505号、体计财产字〔1998〕222号2个文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仍然存在着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有的广告活动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有的广告内容与运动员身份不相称,有的广告收入分配不合理等。为规范运动员广告活动,中心要根据总局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引导、监督和管理。

(一)加强对运动员广告行为的引导运动员管理单位应当结合运动队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通过广告活动增强运动员的祖国培养意识和为国争光意识,使之成为宣传体育事业、树立运动员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防止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想的滋长。

(二)中心要对运动员广告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必要的审查和监督运动员从事商业性广告活动应当经所属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批准,并由协会通过合法的广告中介机构办理;广告内容和形式要努力体现我国体育健儿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运动员不得从事有损运动员身份、与行业特点不相称的广告宣传活动,任何体育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使用运动员形象为烟草、酒类产品做广告。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带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图像做广告。

(三)运动员广告收益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我国运动员的成长凝聚着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心血,因此,运动员商业性广告收入的分配应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使中心与地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体现。原则上应当按照运动员个人50%、教练员和其他有功人员15%、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项目发展基金15%、运动员输送单位20%的比例进行分配。

(四)国家队运动员参加大奖赛以及各种商业性比赛的奖金、收入,也应当本着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原则,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内外有奖比赛奖金、奖品管理暂行办法》(体人字〔1996〕519号),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分配: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50%,项目协会奖励基金或发展基金30%,运动员、教练员所在省(区、市)10%,10%上缴体育总局。

六、规范中心的市场开发活动

随着竞赛市场的不断发育,各中心利用自身无形资产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对有效筹集项目发展资金、扩大项目社会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经验不足等原因,个别中心在市场开发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情况,比如产权观念不强,合同意识淡薄,有的中心直接使用或擅自允许他人以总局、中国奥委会等名义从事开发活动;一些重大合同项目未经总局批准;对合同审查不严,很多合同不规范,一些中心甚至完全由对方拟订合同,造成中心乃至总局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上述问题必须引起各中心的高度重视。

(一)由中国奥委会统一组团参加的大型国际体育比赛,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应当服从中国奥委会的整体商业开发,不得擅自使用"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等名称和标志进行商业开发和广告宣传活动。

(二)中心应当加强国有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对市场开发活动中合作期限长、标的大、影响大的项目,应当认真论证,并报总局审查批准。

(三)强化合同意识,注重合同质量卢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合同法知识的学习,增强拟订、审查、履行合同的能力。中心对合同中的内容要认真研究,确保合同严密、具体、清晰,重要内容应当集体研究决定。

七、加强对专业体育器材服装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加强对体育器材和用品质量、性能的监督,对提高运动成绩、保障运动员人身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全国性竞赛的安全和公正,部分中心在加强体育器材和用品质量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必要的工作,但也程度不同地存在审定标准不健全、审定程序不规范、任意要求地方使用指定产品等情况,对此应予以充分重视。

(一)全国性体育竞赛以及在我国举办的国际性体育竞赛使用的体育器材和用品,应当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并经具有资格的专业机构审定。根据项目自身情况和有关体育组织的规定,对全国性体育竞赛的器材、用品有特殊要求或需要进行统一指定的,根据严格、规范的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对所辖项目全国性比赛使用的器材和用品组织评审。

(二)中心对体育器材和用品的评定应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经评审确定用于全国性比赛的器材用品,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避免因频繁更换而加重各级训练单位的负担。

(三)根据国际体育组织规定和竞赛技术规则要求,参赛运动员可以自带器材、用品的,在器材和用品的质量、性能恒定以及不影响比赛秩序的前提下,应当允许运动员自带器材用品。

(四)地方体育部门和训练单位用于日常训练的器材、用品,由地方自行确定。中心和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可以推荐符合有关质量技术标准的器材、用品,但不得强行要求地方使用。

八、建立健全规章 制度,提高中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进行了可贵的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使中心在运动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但同时必须看到,中心和协会的制度建设还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育运动发展的需求,一些单位依法管理体育事业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于增强,主要表现在:一些中心(协会)尚未建立比较全面的管理规范,有的工作无法可依,随意性大;有的单位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总局制定的规章 制度了解不够、重视不够,没有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甚至违规操作;个别单位现有规章 制度质量不高,内容与实际情况或现有规定不符,程序不严密,漏洞较多,执行过程中容易产生疑义,引发纠纷等。

制度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是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发展的保证,也是增加管理工作透明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的需要,各中心务必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一)各中心要牢固树立"依法治体"的观念,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管理水平。要将制度建设作为搞好中心管理的首要工作来抓,认真发现和总结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 制度,使中心各项工作都能在制度中找到依据,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对已有的规章 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和合理化;对制度建设中的空白点,要认真研究并予以填补。

(二)各中心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有关中心管理的各项规章 制度,杜绝有法不依,各行其是。对中心制定的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与总局规章 相违背的制度文件,应当尽快清理和废止。

九、各中心领导应当以身作则,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总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在严重违规行为中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领导,总局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行政处分。

2011的省运会吗?参考: 各县(市、区)人民,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第一条 为鼓励我市体育运动员、教练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在省运会上争创优异成绩,同时,奖励有关工作人员为备战和参加省运会积极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二条 参加省第十二届运动会的市代表团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均按本奖励办法奖励。 第三条 本奖励办法,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运动员的奖励标准。 (一)凡获1至8名的运动员,奖金按获奖名次每人分别发给5000元、3000元、2000元、800元、600元、400元、300元、200元奖金。 (二)获1至8名的足球队,奖金按竞赛规程规定的实际参赛运动员和教练员人数,分别乘于8000元、5000元、3000元、1200元、900元、600元、400元、300元的奖金。奖金由教练组评定安排,不得平均分配。 (三)获1至8名的曲棍球队、排球队,奖金按竞赛规程规定的实际参赛运动员和教练员人数,分别乘于6000元、3500元、2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300元的奖金。奖金由教练组评定安排,不得平均分配。 (四)团体名次不计入代表团综合团体总分的,不发给奖金。 第五条 教练员的奖励标准(足球、曲棍球、排球教练组除外)。 (一)获得金牌的运动员(个人项目)的教练组,带训时间两年以上的按运动员标准的100%发给奖金;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按运动员标准的80%发给奖金;一年以下的按运动员标准的50%发给奖金。 (二)两人以上集体项目获1至8名的教练组,分别按5000元、3000元、2000元、800元、600元、400元、300元、200元奖给该教练组。 (三)个人项目获2至8名的教练组奖金,按该运动员所获奖金的50%计发。 第六条 破纪录奖励标准。 田径、举重项目的运动员,破一项市纪录奖励100元,破一项省纪录奖励1000元,破一项全国纪录奖励3000元。在同一赛事中,不管破纪录次数多少,只给予一次奖励。 第七条 工作人员的奖励标准。 代表团工作人员及体育局有关工作人员按全体运动员、教练员所获奖金总额的20%计发奖金。此类奖金应根据贡献大小分等级发放,不得平均分配。 第八条 在省运会上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其文化考试加分奖励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代表团成员,由于违反纪律或责任事故,使代表团造成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减少或取消奖金。 第十条 本奖励办法规定的奖金,由市体育局根据本奖励办法审核造册,上报市批准后再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