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奥运五环?

2.奥运五环能否注册商标?

3.我想做个网站,有一定商业用途,把奥运五环标志放到上面是否合法?

4.奥运五环的含义是什么?五环各代表什么

5.冬奥有几个圆圈,分别是什么颜色

奥运五环标志可以使用_奥运五环能作为商标吗

第一个使用奥林匹克五环标志的奥运会会徽是在1920年第七届安特卫普奥运会上。

1914年在巴黎召开的庆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匹克全会上,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第六种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因此,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

什么是奥运五环?

五种颜色从左到右分别是:上方三个蓝、黑、红,下方黄和绿。这五种颜色都为各国国旗上的常见颜色,而且没有被赋予特殊含义。但是也有人认为,这五种颜色分别代表着五大洲。

当然一样了,五环代表五大洲

蓝 =欧洲

黄 =亚洲

黑 =非洲

绿 =大洋州

红 =美洲

奥运五环是国际奥委会的官方专用标志

奥运五环能否注册商标?

奥林匹克运动五环徽记是"奥运之父"法国顾拜旦男爵亲自构思和设计的。1914年,巴黎第六次国际奥运会上,顾拜旦首次展示他的设计和构思五环图案的意义,五个圆环篮色、黑色、**、绿色、红色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竟赛的五大洲,也是因为它包括了当时奥运有参加国国旗的颜色。奥运五环标志既使用在夏季奥运会上也使用在冬季奥运会上。五环标志得到了这次大会批准后,即出现在国际奥委会的各种文体和以后历届奥运会上以及经国际奥委会批准的物件及旗帜上。

后来流传着对五环的不同解释,认为五环是象征着五大洲的团结与友谊,篮色象征欧洲,黑色象征非洲,**象征亚洲,绿色象征澳洲,红色象征美洲,五环套接表示相互间的团结与友谊。

国际奥委会认为这些解释是片面的,19年6月国际奥委会在其出版的《奥林匹克杂志》上作了一次权威性的阐述:根据奥运会宪章,五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象征着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谊的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相聚。

五环标志在邮票上每当举办奥运会时,不论是主办国还是参加国发行了大量带有五环标志的纪念邮票,设计和创意十分新颖。

前苏联是体育大国、体育强国。1980年莫斯科奥运会邮票,以跑道顶端着一棵红星,奠基在五环之上,充分表达了其设计思想。德国第17届奥运会邮票上,赛跑运动员布满五环,全裸的运动员健壮的身驱,有点像神,也有点像希腊古运动员。前民主德国1980年纪念奥运邮票上,将C·齐兹的《冲刺的赛跑运动员》选进邮票,这幅画的原作悬挂在共和国宫一楼墙壁上。另一枚16年第12届冬奥运会,因斯布鲁克邮票上,印上了奥本霍夫高台速降赛场。民德发行的第18届奥运会(2组)1964年纪念邮票创意更令人叫绝,在6连邮票上,连印上五个圆环,上3枚圆环中的跳水、马术(横跃木栏障)、男子排球,下3枚跨2环有自行车、长跑和柔道,含意是明确的,以更快、更高、更强的竞争精神创造更好的成绩、完现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谊。

结合五环设计奥林匹克纪念邮票,在中国1980年重返国际奥委会一周年的纪念邮票具有重要意义。4分邮票图案为射击,正是中国在奥运会上完现金牌的突破的项目,令人记忆犹新。同年还发行了带有五环标志的第十三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纪念邮票,8分的1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徽。其余是速滑、花样滑冰、滑雪、在一年中发行二套带有五环标志纪念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中国邮票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我想做个网站,有一定商业用途,把奥运五环标志放到上面是否合法?

奥运五环不能注册为商标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国际奥委会还要求各国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奥林匹克标志, 以确保奥林匹克运动的权威性,避免奥林匹克标志被滥用。

我国《商标法》第10条、11条规定了注册商标的消极构成要件,即商标禁止使用以下文字与图形:

(一)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是国家的象征,是国家尊严的代表,属国家所有,只有国家才能使用;军旗是中国的旗帜,象征着军队的威严;勋章是国家颁发给对国家有功绩的人,以表彰其对国家的贡献;可见,如果允许与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图样,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标志作为注册商标,则有损于国家的尊严,有损于军队的威信,有损于荣誉的代表,因而,禁止以以上文字图形作为商标。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同意的除外;

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也是其国家和军队的代表,也是尊严的象征,依国际法原则,为表示尊重及互惠,自不得准许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图样作为注册商标。此处所称的外国,不仅包括与我国建立了外交关系的国家,也包括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

3.同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头脑故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国际组织为多国所承认,是国际公共事务的主持者,这些国际组织无论我国是否参加都不能以与它们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这一禁用性规定体现了对国际组织的尊重,也符合国家间平等互助和团结协助的精神。例如奥运会的五环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的徽记及与其近似的图形都不能作为注册商标。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近似的;

"红十字"是国际红十字会的旗章,国际红十字会是救护战地伤兵、战俘、赈灾、赈饥、防疫等救济事业的国际慈善机构,其会旗是由瑞士红地白十字旗更换颜色为白地红十字而成。伊斯兰国家的此类组织不叫红十字会,而叫红新月会,其标志就是红新月。国际红十字条约规定,这些标志和名称具有特定的含义,不能够随意使用,所以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一个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的成员,各民族之间应是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兄弟关系。因而带有民族歧视性,煽动民族仇视的文字和图形都不得作为注册商标。商标法的这条规定有利于民族尊重、民族团结,有利于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国家。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如商标注册申请人使用的文字、图形,不论明示或暗示,与其使用的商品内容不相符,致使社会公众受到欺骗,而误信商品的来源与品质,则此类文字、图形不能作为注册商标。例如"健康"牌香烟、"益寿"牌茶叶等。因使用此种文字图形,对于其同业者乃属于不公平竞争,对于购买人而言,则是损害其利益的行为,当然不能够准予注册适用。另外,此类文字、图形,只要有夸大宣传并有欺骗的可能性就应予以禁止使用。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凡有伤风化,为社会主义道德所不允许的文字、图形,从根本上禁止使用,更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不得使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作为商标,此规定将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另外,《商标法》第10条还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地理名称是标志自然形态或人为划分的地理区域或地貌的符号,是一个社会通用的标志,以地理名称作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并容易造成产地的混淆,从而使商标失去区别功能,给消费者识别商品造成困难,而且对其他企业也不公平,只是考虑到我国《商标法》修改以前已经有一些使用地名的商标,且有的已成为驰名商标,例如"青岛"啤酒,若撤销其注册,必然使原注册商标权人利益受损,所以允许继续使用。我国《商标法》仅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划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就是说,乡、镇、街道、胡同等地名,国内山川河流等地名仍可作为商标使用。

(二)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商品通用名称是指已为行业内所普遍使用的,并为社一般熟知的商品名称,以其作为商标使用,例如"咖啡"牌咖啡,"矿泉水"牌矿泉水等。商品的通用名称也包括在本国现代语言中或在善意和公认的商务实践中已成为惯例而使用的商品的别称、简称、雅称、俗称,以其作为商标使用,如"铁牛"牌拖拉机等。商品的通用图形是指商品外形构成的公用图案,以其作为商标使用,如将鞋的图案用于鞋的商标等。商品的通用型号如奥迪“A6”等。

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为某特定行业共同使用,缺乏显著性,不能作为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同一商品的专用标志,且如果允许某一生产经营者作为商标加以注册,对行业内其他生产经营者亦属不公平,因而商品通用名称或图形不能申请商标注册。但仅作为商标使用则不在法律禁止的范围之内。

2.仅仅直接表示本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直接表示商品内在特点的文字或图形,如"华丽"牌服装,"羊绒"牌毛衣,"洗得净"牌洗衣粉等,毫无显著性可言,不能有效地识别商品的出处,而且如果准许一人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亦有违公平竞争之原则,当然予以禁用。商标的文字、图形虽然不允许直接描述商品特点,不允许把共性当成个性,但是可以通过借喻、隐喻、象征手法反映商品特点,传达商品信息。因此我国《商标法》规定此类标志不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3、缺乏显著特征的

商标的显著特征是商标的基本功能,任何商标如果不具备特别显著的要件都不成其为商标。

以上标志都是由于其缺乏显著特征,不便于识别而不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但其使用并不在法律禁止的范围之内,如果以上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商标法》第11条对此有明确规定。

奥运五环的含义是什么?五环各代表什么

是违法的,有商业用途,私自将五环标志放在个人网页上的均属违反《奥林匹克宪章》的行为

19年国际奥委会通过决议恢复了中国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的合法地位。中国奥委会制定的《中国奥林区克章程》规定:"遵守国际奥委会的奥林匹克宪章";"经国际奥委会批准,本会有权使用奥林匹克旗帜和奥林匹克微章,并根据国际奥委会的指示,禁止任何第三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上使用上述标志"。

奥林匹克五环是国际奥林匹克标志,在《奥林匹克宪章》第12-17条及该规则中明确规定:奥林匹克标志由五个奥林匹克环组成,可以是一种颜色或几种颜色。该标志的一切权利完全属于国际奥委会。国家奥委会对国际奥委会负责在各自国家执行《奥林匹克宪章》第12-17条 及该规则的附则。国家奥委会必须取步骤防止违反上述规则或附则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虽然国家法律或商标注册赋予国家奥委会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的权利,但该国 家奥委会也只能按照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的指示行使随之而来的权利。为了任何广告、商业或营利的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必须严格地只属于国际奥委会。

冬奥有几个圆圈,分别是什么颜色

奥林匹克标志(the Olympic symbol),又称奥运五环标志,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奥林匹克运动在全球范围内的视觉形象标识。 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组成,上方是蓝色、黑色、红色三环,下方是**、绿色二环,亦能以单色形式使用,整体造型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

1913年,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之父顾拜旦构思设计了奥林匹克标志,并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成立20周年之际公开展示该标志。1920年,奥林匹克标志在安特卫普奥运会完成了奥运赛场上的首次亮相。2010年,国际奥委会发布新版奥林匹克标志,恢复了初版标志无缝交错的设计,沿用至今。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由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曾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解释,即每一个环的颜色代表一个大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蓝色代表欧洲,红色代表美洲,绿色代表大洋洲。

奥林匹克标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同时强调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员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冬奥有5个圆圈,分别是这几个颜色:蓝色、**、黑色、绿色和红色。

在2022年冬奥会期间,北京奥运村和比赛场地到处可见5环标志。这是奥林匹克5环会徽,是由5个互扣的环组成,5环的颜色自左至右为蓝、黄、黑、绿、红,是世界上公认最广的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5环於1913年由前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创始人皮埃尔·德·顾拜旦设计。

这5环有着特别的内涵。19年,国际奥委会出版的《奥林匹克评论》中指出:5环象征5大洲的团结,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见。其中,蓝色环代表欧洲;黑色环代表非洲;红色环代表美洲; **代表亚洲;绿色代表大洋洲。

奥运五环使用原则

1、奥林匹克财产的所有权利及其使用权均完全属于国际奥委会,包括但不限于出于任何牟利,商业或广告目的而使用。

2、奥林匹克标志和奥林匹克财产只能在获得国际奥委会事先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使用。

3、《奥林匹克宪章》可为奥林匹克运动及其授权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方向。《奥林匹克宪章》旨在维护奥林匹克标志的完整性和权威性,同时确保其可见性和包容性。